蘋果遭集體訴訟:售后換機提供翻新機而非嶄新產(chǎn)品
周三,美國在加州遭遇了消費者集體訴訟,原告指控稱蘋果在售后服務中,把翻新設備當作新設備給用戶,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。
據(jù)美國科技新聞網(wǎng)站Cult of Mac報道,這一訴訟涉及到蘋果售后服務AppleCare和AppleCare+。根據(jù)蘋果長期的政策,對于售后服務的用戶,蘋果會對破損的保修設備提供換新服務,但是更換的設備據(jù)稱是“在性能和可靠性上和新的一樣”,并不保證是全新未使用過的設備。
周三,兩位消費者Vicky Maldonado和Joanne McRigh在加州北區(qū)法院提交了訴狀,原告表示希望列為集體訴訟,代表所有在2011年7月11日之后購買了蘋果手機、平板、iPod Touch以及售后服務的用戶。
兩位消費者稱,他們購買的蘋果設備出現(xiàn)了破損,蘋果進行了更換,但提供的卻是翻新設備,他們認為翻新設備不應該被認為是“新設備”。
原告稱,蘋果這一舉動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。
原告律師指出,一個設備的“新”意味著這個設備之前并沒有使用過、并未銷售過,采用的是新的零部件。
律師還指出,在蘋果售后服務長達33頁的用戶協(xié)議中,“翻新”(refurbished)這個詞只出現(xiàn)過一次,這個詞甚至沒有指一個設備,而是一個零部件。
原告指控蘋果違反了美國《消費者合法補償法》,另外向用戶收費79.99美元的蘋果售后服務AppleCare+構成了虛假廣告。
據(jù)報道,如果法庭支持了原告的要求,蘋果將會面臨幾十億美元的經(jīng)濟賠償。
據(jù)悉,蘋果在售后服務中更換翻新機的做法,之前已經(jīng)引發(fā)了訴訟和爭議。比如據(jù)荷蘭媒體報道,荷蘭一位女性消費者也因為蘋果提供換機服務時提供了翻新機,而將蘋果告上法庭,最終荷蘭法庭要求蘋果退換全部購機費用。荷蘭的法律也要求廠商必須更換提供全新設備。
蘋果公司每年都會推出大量所謂的“官方翻新機”,比如短期內(nèi)用戶的退貨,移動運營商合約機用戶交回舊手機、更換新手機,這都會產(chǎn)生大量被短期使用過的蘋果設備。蘋果會對設備進行重新檢查和鑒定,當做“官方翻新機”對外低價銷售。
此前,為了開拓印度市場,蘋果曾計劃在印度市場銷售價格低廉的官方翻新產(chǎn)品,但是遭到印度政府的拒絕。印度政府擔心廉價的蘋果產(chǎn)品如果涌入印度市場,將會影響“印度制造”戰(zhàn)略計劃。
和官方翻新機對應,市面上還有大量的“灰色翻新機”,不良公司將舊蘋果手機進行翻新,冒充新手機對外低價銷售。
二季度,蘋果開售新升級的四寸手機iPhone SE,而在中國等市場,一些廠商將舊款iPhone 5S的二手設備,翻新為iPhone SE欺騙消費者。
(來源:綜合/晨曦)